政府在促进中国再生水利用方面不可避免地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前,在1986年初,城市污水回用是国家科技优先清单上的一个问题。随后,“十五”期间(2001-05年)强调了水再利用的安全性和效率。自2002年以来,一系列关于不同再生水应用水质要求的国家标准和水回用设计规范已经颁布。日益严格的再生水质要求也要求处理技术的发展。活性污泥工艺曾经是二级处理中常用的方法之一。随后,由于对富营养化的担忧,采用了反硝化工艺。在过去的15年中,先进的处理技术,如膜生物反应器、膜过滤(如微滤、超滤和反渗透)和消毒(如使用氯、臭氧和紫外线照射)越来越多地用于生产高质量的再生水。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等九部委于2021年1月11日联合发布了《推进污水资源利用指导文件》的正式文件。根据该文件,中国将在国家层面大力改善废水的回收、再利用和资源利用。《指导文件》旨在进一步促进和加快家庭、工业、生态和农业应用中废水资源的系统化利用。缺水和善水敏感地区作为重点地区,鼓励建立试点示范城市。
总体目标是在缺水城市实现25%以上的水再利用率,到2025年,中国京津冀地区的回用水率将超过35%。将形成相应的市场,以及废水处理和再利用的政策和指导方针。预计到2025年,将建立系统化、安全、环保、经济上可行、高效的废水资源利用模式。有鉴于此,在不久的将来,废水的回收、再利用和资源利用将在中国具有光明而广阔的前景。
即便如此,对于污废水再生利用的长期可持续实践,持续的研究和开发至关重要。提出了“适合目的”和“适合情况”的概念,以鼓励以经济上可行的方式进行水的再利用。“适合用途”描述了将再生水处理到满足预期水再利用应用需求的质量。“适合具体情况”强调了在水再利用过程中需要考虑特定情况(即不同的情况和特征)的必要性。可遵循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对不同应用的再生水分类和水质要求。这些可以提高再生水的整体吸引力,使其在处理和回收中具有经济可行性,并适应最终用途。同时,在进行水再利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和最终用途应用时,指导方针、标准、法规和政策也很重要。